匯勝小編早上看到一條新聞,說遵義市有一位老人家被流浪狗撞倒了,隨后法院判經常喂養(yǎng)流浪狗的萬某賠償給老人家屬4萬元。對此,法院的意思是,雖然是流浪狗,但是萬某長時間對其進行喂養(yǎng),已經屬于“豢養(yǎng)”范疇了。只是,匯勝小編看到網友們對這件事有一些不一樣的看法,更多的網友是認為,這樣做以后的“好心人”就會越來越少了。對此,匯勝小編怎么看的呢?
首先,流浪狗確實是流浪狗,但是萬先生經常喂養(yǎng)也是出于好心,為何遵義市沒有對流浪狗進行集中管理呢?專門的流浪狗收容機構也沒有對當?shù)亓骼斯愤M行集中管理,導致這件事發(fā)生,不光是萬某一個人的責任。匯勝小編認為,萬某服從法院的決定沒有問題,但是不該萬某一個人承擔損失,否則真的就如網友說的,以后好心人會越來越少的。
無論如何,匯勝小編都認為,做好事沒有錯,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匯勝小編還是愿意伸出援手。雖然有時候做好事也有不被認可的時候,但是問心無愧就足夠了,以后萬先生估計也會在符合條件下做好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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